更新时间:2022.03.14
抽逃出资罪立案标准: 1.致使公司资不抵债或者无法正常经营的; 2.公司发起人、股东合谋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 3.两年内因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 4.利用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所得资金进行违法活动的;
我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了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该罪的立案标准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中第四条规定了以下的几种情形,应当立案追诉:(一)超过法定出资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虚假出资数额在
抽逃出资罪立案标准如下: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抽逃出资三十万元以上并占其实缴出资数额百分之六十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抽逃出资三百万元以上并占其实缴出资数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我国公安机关对于涉嫌抽逃出资罪的案件进行刑事立案的标准包括:超过法定出资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虚假出资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百分之六十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超过法定出资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虚假出资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百分之六十以上
抽逃出资罪立案标准如下: 1、超过法定出资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虚假出资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百分之六十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抽逃出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立案标准是超过法定出资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虚假出资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百分之六十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或者造成公司、股东、债权人的
刑法抽逃出资罪立案标准是: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超过法定出资期限,有限责任股东虚假出资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并占其应邀出资金额百分之六十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并占其应邀出资金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给公司、股东、债权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抽逃出资罪立案标准为:公司发起人、股东非法抽逃其出资,有下列情形之一:1.虚假出资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百分之六十以上,虚假出资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百分之三十以上;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抽逃出
抽逃出资罪立案标准: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超过法定出资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虚假出资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
符合以下标准抽逃出资罪才立案: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超过法定出资期限,抽逃出资30万元以上且占应缴出资额60%以上的; 2、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东,抽逃出资300万元以上且占应缴出资额30%以上的; 3、给公司、股东、债权人造成了10万元
构成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的,相应的立案标准为:超过法定出资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虚假出资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百分之六十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等,应当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