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20
被强制执行后可以调解。法律规定,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行政调解是可以强制执行的。当事人必须履行生效的行政调解书,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的,则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
如果不是法院调解书,不能申请强制执行。可以根据协议约定起诉对方,人民法院判决后再申请强制执行。可以委托律师处理。强制执行是人民法院的司法行为,能够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仅限于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及人民法院刑事判决
行政调解书如果已经生效的,可以要求强制执行。如果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的,则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是行政机关拒绝履行的,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二审调解成功的,法院应当出具调解书,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送达后,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即视为撤销。
已经强制执行后不可以调解。强制执行的对象是已经可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其权利义务已经确定,所以不可以再进行调解。但是执行中当事人可以进行执行和解,如果双方自愿变更执行名义确定的权利义务的主体、内容等内容,可以达成书面的执行和解协议。在执行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
强制执行不会再调解了,但是可以和解。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