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6
首先,按照现行法律规定,遗嘱的效力小于遗赠扶养协议,大于法定继承。也就是说,继承开始之后,首先要看被继承人是否留有遗赠扶养协议,如果有的,与之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的一方是最先有继承权利的人;如果遗赠扶养协议,且遗嘱无效,或者还有财产没有被继承的
一般来说,只要遗嘱生效后,该遗嘱便是永久有效的。因为遗嘱是在遗嘱人死亡后才发生法律效力,如果不存在导致其失效的要件,该遗嘱一般不得撤销或者变更。但是,如果是遗嘱人立遗嘱后,却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则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除
遗嘱要求立遗嘱人一定要签字,注明年、月、日;按照遗嘱形式的不同还要求有见证人、代书人的签字。但是见证人有明确要求禁止继承人作为见证人;子女作为父母的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是一定不能在父母的遗嘱上签字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遗嘱见证人应当是完全民事
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遗嘱指的是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其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生前的遗产或者其他事务所做的个人处分,并且于立遗嘱人死亡开始发生效力的一种法律行为。 出现以下情况,遗嘱的即可生效: 1、立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
在生前,自然人有权订立遗嘱,但是需要注意,并不是自然人所订立的遗嘱,就一定能够发生法律约束力。有效的遗嘱,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订立遗嘱的人也就是被继承人,需要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具体来说,这主要依据了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
首先,遗嘱分为带代书遗嘱、自书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和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需要见证人在场的包括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其中,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代书;录音遗嘱也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口头遗嘱是立遗嘱人
遗嘱继承需要的材料主要有: 1、当事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如果已经出境的,还要提供护照、通行证的复印件来证明; 2、遗嘱公证申请书。在申请书中,应当明确写明遗嘱人的各项信息,具体包括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居所地、家庭状况、工作单位、遗嘱涉
无违法犯罪证明在当事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不过现在无犯罪记录证明以及被明确列入公安机关不予开具的证明范围。确实需要开具的,需要单位派人持有效证件及单位介绍信,对个人一律不予出具。2015年7月份民政部、公安部等多个部委接连下发通知,专门整
事实婚姻是指,男女双方虽然没有经过登记结婚,但是实际上已经以夫妻名义长期共同生活,而且已经得到了街坊邻居的认可。由于我国实行婚姻登记制度,男女双方如果想要缔结婚姻的,必须拿着身份证件,前往有权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同时,根据我国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就包括了被继承人的配偶。而这里的配偶主要是指合法的配偶,也就是已经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确认的配偶。但是由于我国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是在1994年2月1日开始实施的,因此,对于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就
遗嘱不能剥夺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而且,遗嘱继承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则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如果想把个人财产留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建议通过遗赠的方式处理。如果遗产中还有没被继承的部分,则按法定继承进行。配偶、子女、父母为法定的
香港遗嘱在国内是能够产生法律效力的,但是,前提是要符合规定。 如果继承人的户籍是在大陆的,属于中国国籍人,那么遗嘱是完全有效的;如果被继承人在香港,就适用香港法律,来认定其效力。 香港遗嘱想要在国内产生法律效力,那么就要先行办理公证,也就是
遗嘱人可以在遗嘱中指定继承人,但是,遗嘱继承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如果想把个人财产留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建议通过遗赠的方式处理。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配偶、子女、父母为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这里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