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0
学生在学校受伤学校有责任。如果学生在学校受伤,未履行监护义务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对应的责任。所谓教育机构责任,是指教育机构在幼儿园、学校等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因教育机构未履行相应的教育管理职责而遭受人身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
要看学校方面是否存在过错行为,不能一概而论。学校安排学生参加军训因提供场地、设备、交通工具、食品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有过错的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军训内容、强度等没有问题,受伤系自身不小心或者其他等属于自己原因,那么校方不承
学生打架在学校受伤学校负责。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了人身损害的,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对于第三人的
孩子在学校打架受伤学校是否有责任要取决于学校是否有尽到应有的责任,如果学校没有尽到监护管理的责任的话,需要对参与打架斗殴后受伤的孩子负起责任。
学生打伤在学校受伤学校负责。 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了人身损害的,适用过错推定原则; 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对于第
小孩儿在学校受侵害,学校有责任,但是学校已经尽到监管职责的除外。受伤如果是侵权第三人造成的,侵权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学校有过错,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学校与侵权人一起承担连带责任。
学生在学校打架受伤,学校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如果学校在执行器监督管理的职责的时候有所疏漏,从而没有对学校的学生参与打架斗殴的事件没有做到很好的监管,从而导致学生参与打架斗殴并且有学生受伤的话,在这种情况下,学校当然应该负责。 相关
学生在学校受伤,如果学生交有意外伤害人身保险,保险公司有义务赔偿,可以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得到保险赔偿不能免除学校等相关责任人的赔偿责任。学校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应负责任,例如学生之间挤倒现象是常有的现象,学校应当预见而没
学生课间玩耍受伤学校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无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还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孩子在学校受到了同学(第三人)造成的人身损害,将由打人的同学承担侵权责任,学校没有尽到相应的管理义务的,将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学校承担相
大学生在学校打篮球受伤,要视情况而定学校是否有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1、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
学生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中受到人身伤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履行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三人遭受人身伤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履行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幼儿园、学校或
学生在学校受伤是因为学校的设施、设备具有不安全因素,有重大安全隐患的,学校应按照民事侵权行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学校应当赔偿受伤学生的医疗费、护理费和康复治疗的合理费用。但是学生在学校受伤,学校能够证明自己已经尽到了教育、管理的职责,事故发
学生受伤学校一般要负责。10周岁以下的学生受伤,学校不能证明其已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10周岁以上的学生受伤,学生能够证明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学校应当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