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9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包括: 1、因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 2、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
对破产撤销权的范围规定是: 1、债务人隐匿、私分、毁损、抛弃财产等恶意损害债权的行为; 2、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放弃财产或权利、对外提供无偿担保等行为; 3、在破产程序开始前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按过低价格与他人进行交易而侵害债权人的行为。
范围为: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或者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
范围为: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或者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
行使撤销权的范围是: 1、因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 2、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
破产中间的撤销权的范围有: (一)债务人恶意损害债权的行为。 (二)债务人的无偿行为。包括: 1、无偿转让财产,如增与等。 2、放弃财产或权利,作为的放弃,如免除债务人的清偿义务不作为的放弃,如对将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不依法律规定方式中断。
破产撤销权的范围包括: 1、债务人隐匿、私分、毁损、抛弃财产等恶意损害债权的行为; 2、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放弃财产或权利、对外提供无偿担保等行为; 3、在破产程序开始前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按过低价格与他人进行交易而侵害债权人的行为。
债权人撤销权行使范围: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实施的危害债权的行为,可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合同撤销权的行使范围是: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可以撤销;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可以撤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可以撤销。
根据规定债权人行使其撤销权的适用范围是: 1、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 2、债务人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