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房屋买卖合同应包括的主要条款:买卖双方的姓名、住所等信息;房屋的名称、位置、面积等信息;房屋的售价;价款的支付方式、时间、地点;以及检验标准等条款。
房屋买卖合同需要写明的条款是:双方和房屋的基本信息;房屋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办理产权登记的有关事宜;质量标准承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责任;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与违约责任等条款。
房地产转让合同应当载明下列主要内容: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二)房地产权属证书名称和编号; (三)房地产座落位置、面积、四至界限; (四)土地宗地号、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及年限; (五)房地产的用途或使用性质; (六)成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私人房产买卖协议有效。有效的房产买卖协议要求当事人意思表示自愿真实、具有书写证明能力;协议内容合法、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买卖关系的成立不得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不得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
(一)转让方、受让方为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身份证明。如委托他人办理,还须提供经公证机构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二)房地产权证书。 (三)房产信息单。 (四)房地产买卖合同。 (五)承办公证员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要求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
房屋买卖居间合同有效的条件: 1、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 2、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二手房买卖合同“四大条款”如下: (1)核实并写明签约主体; (2)写明违约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 (3)写明房产、附属设施的交接时间和有关费用承担的划界时间; (4)写明付款和过户时间。 买卖二手房合同的注意事项有: 1、确认房主真实身份;
我国法律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合同的条款是
房屋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有以下这些: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