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劳动合同如果是因单位被责令关闭等情形而终止的,补偿金的标准是员工每在单位工作一年,获得一个月工资的补偿;半年以上不到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到半年的,则获得半个月工资的补偿。
如果因单位主动提出不续签导致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或者劳动者主动提
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属于违法终止的,用人单位约定按经济补偿标准支付双倍赔偿金;属于其他情形的,用人单位不需要赔偿。
终止合同补偿金的计算方式是: 1、双方事先有约定赔偿方案的,补偿金依照赔偿方案计算,过低或过高时,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调整; 2、法定的赔偿范围为当事人遭受的损失,包括可以预见到的履行合同后的可得利益。 合同终止和合同解除的区别有: 1、
合同终止的赔偿,应当具体情况具体计算,一般有以下几方面: 一、双方事先有约定赔偿方案的,依照赔偿方案计算,过高或者过低的,可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调整。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
无固定期限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可以协商赔偿标准,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性补偿,如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双倍的经济性补偿。
合同终止补偿金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计算,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个月工资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计算,非法终止合同的按照上述标准双倍计算。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
用人单位无故终止劳动合同有赔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时,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那么,劳动合同自然终止有经济补偿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
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时,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自然终止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