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2
是的,遗嘱继承是优先于法定继承的,有遗嘱的,先按照遗嘱进行继承,没有遗嘱的,再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同一顺序继承人的继承比例的确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是一样的;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多分财产。
代位继承的遗产份额确定的方式为:一般不以代位继承人的人数多少为标准,代位继承人参加继承时,不能与其他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一同按人均分得遗产,而只能共同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份额,如果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者对被继承人尽
代位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代位继承人为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亲属,拟制血亲也可代位继承。被继承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而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的办理程序如下: 一、如果在同一地区(市、县):凭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及派出所的户籍证明即可参与继承; 二、如果不在同一地区(市、县):凭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外,还需要出示经过公证户籍证明方可参与继承; 三、上述无论哪种情况,如果代为继
根据民法典,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
转继承一般包括第二顺位继承人。转继承一般按法定继承的顺序来继承,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因为某种缘故尚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应继承份额转其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转继承需要具备
是的,是被继承人的第一顺位继承人。转继承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因为某种缘故尚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应继份额转由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代位继承人死亡的,被代位继承的份额由其他继承人继承。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位继承。代位继承的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
转继承的特征为继承发生在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继承人没有丧失或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权以及转继承人没有丧失或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权。转继承既适用于法定继承,也适用于遗嘱继承。
第二顺位继承没有代位继承权,只有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才可以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
转继承既适用于法定继承也适用于遗嘱继承。适用转继承所需条件如下: 1、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 2、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 3、不与遗嘱安排冲突。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
代位继承不一定有赡养义务。例如孙子女,一般情况下孙子女没有义务赡养祖父母。法律规定对有固定收入或其他经济来源,生活上完全可以自理的祖父母,其孙子女可以免除赡养义务。但是一旦祖父母的子女死亡,其孙子女在作为代为继承人的同时也要对祖父母承担赡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