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5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是: 1、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个人; 2、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个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其实际使用人与代管人为纳税人; 3、土地使用权属不明确的,其实际使用人为纳税人; 4、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共有各方均为纳税人,应分别纳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通常包括以下几类: (1)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 (2)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其土地的实际使用人和代管人为纳税人。 (3)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其实际使用人为纳税人。 (4)土
根据我国国务院2019年修订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为:大城市1.5元至30元、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小城市0.9元至18元以及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根据我国国务院2019年修订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为:大城市1.5元至30元、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小城市0.9元至18元以及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1)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如学校的教学楼、操场、食堂等占用的土地。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这部分土地是指直接
土地使用税实际使用人在下列情况下应缴纳: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纳税单位无偿使用免税单位土地的;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实际使用应税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但未办理土地使用权流转手续的。
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纳税单位无偿使用免税单位土地的;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实际使用应税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但未办理土地使用权流转手续的。
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这里特别要注意“合同签订时间”和“合同约定时间”,不少企业就是因为没有
一般由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交纳租用土地的土地使用税。一般而言,土地使用税以土地使用权证上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土地权属未定的以实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出租人已交纳土地使用税的,承租者不需要再次交纳;出租人未交纳土地使用税的,税务机
城镇土地使用权的期限是: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等,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城镇土地使用税不属于附加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属于营业税金及附加。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一种资源税,而营业税金及附加的内容包括营业税、消费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开征范围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
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实际使用应税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但未办理土地使用权流转手续的,由实际使用集体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