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1
户口转到外地后异地医保不需要重新办理,直接将原本的医保转移至外地就行。医保包含在社保中,所以办理应当办理社保转接。当事人应带上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去户口迁入地的社保部门开具社保关系接收函。凭借接收函及上述证件,可以去户口迁出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异地办理离婚手续如下: (1)写民事诉状;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 (3)立案庭审查后,缴费; (4)将缴费票据与材料交给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 (5)开庭,判决。 如何走诉讼离婚程序 1、提起诉讼申请;
异地可起诉离婚。起诉离婚的手续包括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起诉阶段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
有婚外情离婚: 1、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双方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如果是诉讼离婚的,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判决准予离婚的,判决生效,解除婚姻关系。
外贸代理合同纠纷管辖地可以为: 1、合同签订地; 2、合同履行地; 3、诉讼标的物所在地; 4、可供扣押财务所在地; 5、代表机构住所地; 6、可能管辖的外国法院。
外贸代理合同纠纷管辖地的处理: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涉外婚姻单方要办理离婚的,应当要通过诉讼的方式,办理离婚。如果是协商离婚的,需要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显然,协议离婚不能实现单方面办理离婚。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
涉外离婚需要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 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
双方可以协议离婚,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协议离婚不成的可以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
外地人可以在本地起诉离婚。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工地意外死亡,如果是因工死亡的,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保险。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