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3
只要符合假释条件,减刑后仍可假释。根据法律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的一半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管法规,接受教育改造,确实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可以假释。如有特殊情况,经最高
减刑和假释并不冲突,符合减刑条件的可以申请减刑,能否减刑取决于罪犯的日常表现,是否有悔改表现、立功表现等。只要满足假释的条件,减刑后仍可假释。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需要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需要实际执行十三
减刑是指是对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适当减轻其原判刑罚的制度。假释,即假设的释放,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
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假释应依照《刑法》有关规定的步骤实施,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假释的法定程序是:
我国法律规定,以下情况不得假释:对累犯以及因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人,不得假释: (1)不管对罪犯所判处的是什么刑种与刑期,对累犯不得假释。 (2)对实
缓刑能减刑。判处有期徒刑属于减刑的适用范围: 1、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的罪犯一般不适用减刑; 2、缓刑考试期间有重大立功的,可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减刑; 3、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
假释的考验期与犯罪分子没有执行完毕的剩下的刑期相同。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由该犯罪分子户口所在地或者常年居住地的公安机关进行监督执行。在假释考验期内,如果犯罪分子再犯新罪的,应当撤销假释,将犯罪分子收监执行,将原来没有执行的
假释是一种附条件地将犯罪分子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我国法律规定,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减刑是指在原判决刑罚的基础上减少所要执行的刑罚,但仍需服刑;假释是指附条件地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具体减刑是指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
减刑是指对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在刑罚执行期间的悔改或者立功表现,而适当减轻其原判刑罚的制度。假释是指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以后,因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
假释和减刑的区别具体如下: 1、对象不同。假释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而且执行了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减刑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而且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立功实施的犯罪分子; 2、次数不同。假释只能适用一次,而且附
减刑是指是对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适当减轻其原判刑罚的制度。假释,即假设的释放,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
减刑是指是对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适当减轻其原判刑罚的制度。假释,即假设的释放,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