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3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
1、优先拨付破产费用。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2、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务。 3、破产财产
破产后债务清偿的顺序为:破产财产优先清偿共益债务与破产费用,之后再根据法定顺序清偿其他债务,首先是企业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
破产债权清偿的顺序如下: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
公司破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清偿顺序为所欠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经济补偿金;所欠税款;普通破产债权。破产清算是指公司被宣告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
当企业破产清算时,该企业的债券与股权的清偿权优先顺序为一般债务,次级债务,优先股,普通股。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利未能完全受偿的,其未受偿的债权作为普通债权;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其债权作为普通债权。
破产清算银行债权的顺序: (1)支付破产费用。 (2)应当支付所欠破产企业职工的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3)个人储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 (4)应当支付破产商业银行所欠的税款。 (5)应当支付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
破产清算的顺序是:首先是清偿破产人所欠的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金等费用,并将其纳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然后清偿破产人所欠前款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最后还应该偿还普通的破产债权。
破产债权的清偿顺序如下: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医疗、残疾补贴、养老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法律、行政法规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 2、破产人除前项规定外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
1,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 2,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 3,破产宣告时尚未到期的债权; 4,因破产宣告而解除经济合同造成对方当事人经济上损害的部分; 5,虽有财产担保但其债权数额超过担保物价款且未清偿部分; 6,票据
破产债权的清偿顺序如下:破产人在申请破产以后,法院应该优先补偿破产人所欠破产公司员工的工资、抚恤等辅助费用,这些费用还包括公司应该为员工购买的养老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按照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需要对员工补偿,也需要企业进行补偿,在保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