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3
下列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的合同,即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以及违背公序良俗的房屋买卖合同等。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
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买卖双方和房屋的基本信息;办理产权登记的有关事宜;房屋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质量标准承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责任;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解决
房屋买卖合同进行备案具有以下意义:它不仅能促使开发商加快建房,按章办理产权证,也可使购房者更加放心,很好地规避了关于一房二主问题为消费者带来的诸多隐患。
无效房屋买卖合同是指虽然已经成立,但因为缺乏生效要件而自始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房屋买卖合同由于具有违法性,当事人不能通过承认其效力而使其变成有效合同,因此无效合同的无效是绝对的,并且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
房屋买卖合同成立生效要件适用《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具体要件如下: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
所谓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其实指的是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政策性(保障性)住房,指政府在对中低收入家庭实行分类保障过程中所提供的限定供应对象、建设标准、销售价格或租金标准,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包括两限商品住房(限套型、限房价)、经济适用住房、
新房屋买卖合同注意事项:房屋手续是否齐全;房屋产权是否明晰;交易房屋是否在租;土地情况是否清晰;市政规划是否影响;福利房屋是否合法;单位房屋是否侵权;物管费用是否拖欠;中介公司是否违规;合同约定是否明确。
构成房屋买卖合同的有效要件有: (一)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 (二)合同的标的物为不动产,所有权的转移必须办理登记手续; (三)当事人具有书写证明能力、意思表示自愿真实; (四)房屋买卖合同内容合法、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属于无效房屋买卖合同的是:主体不合格的;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违背公序良俗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如下: 1、合同双方的具体信息; 2、甲乙双方约定责任; 3、房屋的位置、面积状况; 4、计价方法和价格; 5、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履行约定义务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承担全部购房款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