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6
实质上彩礼的性质,需要根据女方收取财产的具体时间来作出判断。因此,在登记结婚之前女方收取的彩礼,应当认定为属于女方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而在登记结婚之后女方收取的彩礼,则应当认定为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换句话说,彩礼在婚后,不一定能够被
结婚的彩礼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以下两种情况: 1、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2、彩礼未转入男女双方的财产共同体,只是由一方家庭占有,则并不是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彩礼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是不必须进行分割的。彩礼,又称聘礼,是指男方按照当地习俗,在婚前给予女方一定数量的现金或者财物,以表示其与对方缔结婚姻的诚意。男方如果在离婚时请求女方返还彩礼的,根据相关司
彩礼,是指按照当地习俗,男方为了表示其与女方缔结婚姻的诚意,而在婚前给予女方的一定数量的现金或者财物。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一般彩礼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在离婚时不是必须进行分割的。如果男方在离婚时请求女方返还彩礼的,根
夫妻离婚彩礼是否要退还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确定彩礼的退还首先要确定彩礼的范围。界定彩礼的范围,要考虑以下因素:有无给付彩礼的风俗,结合给付财物的价值,给付的场合和时间,判断给付行为是否是以结婚为目的。不是以结婚为目的,在订立婚约期间给付的财
首先,彩礼,是男方在婚前为了表示其与女方缔结婚姻的诚意,而给予女方的一定数量的财物。也就是说,彩礼可以视作男方婚前赠与女方的财产,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一般认为,彩礼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在离婚时,男方无权请求返还
离婚的时候夫妻双方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是婚前财产,则不需要进行分割。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只有在以下两种情况才是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第一是婚前由一人出资,但是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那么房屋是算作夫妻的共同财产。
首先,彩礼,又称聘礼,是指按照当地习俗,男方在婚前给予女方一定数量的现金或者财物,以表示其与对方缔结婚姻的诚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彩礼一般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是不必须进行分割的。如果男方在离婚时请求女方返还彩礼的,
彩礼就是指,男女双方在缔结婚姻之前,男方为表心意,向女方家人的赠与的一部分财产。彩礼包括不动产的赠与,以及动产的赠与。这是我国特有的一项民俗制度,法律并没有做出禁止性的规定。同时,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虽然赠与合同可以撤销,但是已经转移
需要注意的是,给付彩礼在法律上的性质,实际上是赠与合同的履行。在我国赠与合同的撤销权,就区分于动产以及不动产。对于赠与动产,就是给予女方父母金器、玉石、现金这些动产,就算价格高昂,只要双方已经完成交付行为,就算离婚男方也不能要求对方返还。对
婚前购置的房产,需要区分具体的情况来作出性质的界定。首先,一般情况下,一方在婚前就已经购买的房产,应当认定为该方个人所有的财产。而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一方个人所有的婚前财产,并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缔结,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这种
婚前购买的房子,如果是登记在一方名下,在夫妻结婚后一般是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在结婚后加上了对方的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
一方在婚前就已经得到的拆迁房,属于该方所有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以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请求分割。换句话说,一般情况下,婚前拆迁房都不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有例外的情况。这里所说的例外情况主要是指,婚前拆迁房的所有权人同意将房产赠与给另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