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04
司法鉴定人的出庭费用目前在我国法律中没有明确规定,但该费用应当由申请鉴定的当事人进行支付。我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由人民法院按照国家规定标准
司法鉴定人出庭费用由申请鉴定人出庭的人承担。申请鉴定人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由当事人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直接支付给有关机构或者单位。
司法鉴定人出庭制度如下: 1、司法鉴定人出庭应按照审判机关的要求,按时出庭。 2、司法鉴定人应当庭出示《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3、司法鉴定人出庭时应当着装整齐,在法庭上语言文明。 4、出庭人员应自觉遵守法庭纪律,不得擅自退庭。 5、司法鉴定
鉴定人出庭费用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因鉴定意见不明确或者有瑕疵需要鉴定人出庭的,出庭费用由其自行负担。人民法院委托鉴定时已经确定鉴定人出庭费用包含在鉴定费用中的,不再通知当事人预交。
鉴定人出庭费用,由败诉的当事人承担。按照证人出庭作证费用的标准计算。人民法院委托鉴定时已经确定鉴定人出庭费用包含在鉴定费用中的,不再通知当事人预交。
对鉴定人出庭费用由谁负担有二种观点:一种认为是由申请鉴定人出庭的当事人预支付,最终由是否采信鉴定意见而决定谁负担;另一种是由鉴定申请的当事人预先支付,由败诉方负担。
鉴定人出庭费用的承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鉴定人出庭费用按照证人出庭作证费用的标准计算,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因鉴定意见不明确或者有瑕疵需要鉴定人出庭的,出庭费用由其自行负担。 人民法院委托鉴定时已经确定鉴定人
官司中司法鉴定费用由当事人负担,鉴定费、评估费等费用应当由负有举证义务的一方承担而不是应当由被告承担。 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公告、勘验、翻译、评估、拍卖、变卖、仓储、保管、运输、船舶监管等发生的依法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法院根据谁主张、
鉴定人的出庭费用,承担如下; 1、鉴定人出庭费用按照证人出庭作证费用的标准计算,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 2、因鉴定意见不明确或者有瑕疵需要鉴定人出庭的,出庭费用由其自行负担。
鉴定人出庭费用应当由败诉的一方当事人负担。因鉴定意见不明确或者有瑕疵需要鉴定人出庭的,出庭费用由其自行负担。人民法院委托鉴定时已经确定鉴定人出庭费用包含在鉴定费用中的,不再通知当事人预交。
鉴定机构出庭费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实务中更偏向由鉴定申请的当事人预先支付,由败诉方负担。鉴定人出庭所需交通费、住宿费等费用属于诉讼费用范畴,应由原告方预付,法院可以代收,并最终由败诉方承担。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