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7
一般劳动者从用人单位获得的经济补偿金数额,在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以内的部分,则是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但对超过300%的部分,按照有关规定,用经济补偿金除以个人在该单位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
员工离职得到的经济补偿金,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不要扣税;超过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1、关于工资所得个税与经济补偿金个税是否合并计算的问题。劳动合同解除,员工工资所得与经济补偿金所得应当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2、关于因劳动合同终止所取得的经济补金的个税计算。 3、关于员工因竞业限制取得的经济补偿金。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经
经济补偿金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需要视情况而定,具体包括以下两种情况: 1、经济补偿金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这里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是指当地企业、事业、机关单位的职工在一定时期内平均每人所得的货币工资额。它表
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个人所得税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计算。(应纳税额/工作年限-免征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经济补偿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补偿金超过当地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三倍以的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法律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
辞退的经济补偿金一般是按照税前计算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