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6
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法律特点如下: (一)破产程序是清偿债务的特殊手段; (二)破产程序的发生以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前提; (三)破产程序以债权人按比例受偿和债务人责任限定为原则; (四)破产程序一审终审,并一律使用裁定。
法人申请公司解散的条件有: 1、申请人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 2、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 3、股东无法通过其他途径解决。
法人解散的情形包括以下这些: (一)法人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法人的权力机构决议解散; (三)因法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法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登记证书,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法
法定解散公司包括以下4个条件: ①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②股东会决议解散; ③因公司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 ④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解散的。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等。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
企业解散与破产不是一回事,法律上的破产是指经营情况同时满足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条件,属于必须走的程序,而解散包括主动解散以及被动解散。
企业解散对员工的赔偿标准是员工在公司工作每满一年的,向其赔偿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其赔偿半个月的工资。员工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
债权人直接起诉股东,要求法院责令股东直接承担民事责任,理由是有限责任公司已被吊销营业执照;不能参加诉讼,但此时公司尚未注销登记,企业法人资格依然存在,公司仅以其全部财产为限承担企业债务。债权人认为公司虽被吊销营业执照,但未被吊销,其法人主体
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清偿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而法人依法独立承当民事责任,所以合伙企业不是法人,有限合伙企业当然也不是法人,不具备法人资格。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企业是企业法人,企业法人包括:公司法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和有限责任企业;国有公司:依据公司法设立的国有公司;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一般合伙。
二者的联系为:清算的目的都是结束被清算企业的各种债权、债务关系和法律关系;在解散清算过程中,当发现企业资不抵债时应立即向法院申请实行破产清算。 二者区别如下: 1.解散清算属于自愿清算或行政清算,而破产清算属于司法清算。 2.解散清算的企业
公司解散时的清算组可以自行成立,有限公司可以由股东成立,股份公司可以由董事确定的人员组成。也可以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比如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律师事务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