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6
1、外资企业最高权力机构做出关于同意外商投资企业解散的决议。 2、外资企业向主管商务部门申请解散和终止外商投资企业。主管商务部门应在受理外商投资企业递交的有关申请文件之后10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决定。 3、自主管商务部门批准外商投资企业解散。
合伙企业解散的清算流程如下: 1、由清算人进行清算; 2、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清理合伙企业财产; 3、通知并公告债权人; 4、以合伙企业财产清偿债务,分配剩余财产; 5、编制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合伙企业解散后应当按以下流程进行清算: 1、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 2、通知债权人,并进行报纸公告; 3、登记债权; 4、支付清算费用、偿还债务; 5、清算人编制清算报告; 6、办理注销登记。
企业的解散是指公司不再进行经营的法律行为。清算是清理公司的债权债务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除了因合并以及分立而解散的公司,其余公司解散均需要进行清算。
企业的解散是指公司不再进行经营的法律行为。清算是清理公司的债权债务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除了因合并以及分立而解散的公司,其余公司解散均需要进行清算。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
公司的解散事由如下: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三)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清算办法:破产清算和非破产清算。
企业解散清算和破产清算的区别: 1、导致清算的原因不同。 2、清算程序不同。 3、清算组成员组成不同。 4、债权人的作用不同。 企业解散清算和破产清算的联系: 1、清算的目的相同。 2、在解散清算过程中,当自行清算时清算组发现企业资不抵债时
公司解散和清算的法律问题有: 1、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 2、清算义务人逾期不成立清算组; 3、清算组执行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
公司解散清算中的法律责任有: 1、公司从事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的,处警告和没收违法所得; 2、清算组违法清算的,承担责令改正、退还公司财产、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公司在清算期间开展与清算无关的
公司解散清算中的法律责任有: 1、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2、承担行政责任清算组作为公司特殊时期的责任主体,在承担民事责任之外,仍可以承担行政责任,这是脱离公司的独立责任; 3、承担刑事责任,妨害清算罪、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
公司解散清算中的法律责任如下: 一、民事责任: (一)清算组妨碍清算的侵权赔偿责任。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妨碍清算的侵权赔偿责任。 (三)股东或发起人出资不足的补充连带责任。 二、行政责任:清算组
合伙企业解散后一般按照以下流程进行清算: 1、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或者委托第三人为清算人; 2、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3、清理合伙财产、清偿所欠税款、清理债权债务; 4、合伙财产还存在剩余则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5、报送清算报告,注销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的清算程序是: 1、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 3、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4、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