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诉讼中,被告应对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举证证明,应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所以,行政诉讼中,被告负有举证责任,但并不是对所有的待证事实都都需要被告举证,比如,原告起诉被告不
关于行政诉讼中谁有举证责任的问题,需要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作出分析,具体如下:第一、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第二、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由第三人提供证据。第三、原告可以提供
行政诉讼开庭的程序为召开合议庭准备会议;传唤、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审查出庭情况;宣布案由、合议庭组成和工作人员名单;告知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等。
在行政诉讼中被告举证的,应当在举证期限之内,向人民法院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合法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以及与起诉状相对应的答辩状,以供人民法院审查。
(一)证明起诉符合法定条件,但被告认为原告起诉超过起诉期限的除外; (二)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证明其提出申请的事实; (三)在一并提起的行政赔偿诉讼中,证明因受被诉行为侵害而造成损失的事实; (四)其他应当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的事项。
(一)证明起诉符合法定条件,但被告认为原告起诉超过起诉期限的除外; (二)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证明其提出申请的事实; (三)在一并提起的行政赔偿诉讼中,证明因受被诉行为侵害而造成损失的事实; (四)其他应当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的事项。
(一)证明起诉符合法定条件,但被告认为原告起诉超过起诉期限的除外; (二)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证明其提出申请的事实; (三)在一并提起的行政赔偿诉讼中,证明因受被诉行为侵害而造成损失的事实; (四)其他应当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的事项。
行政诉讼中的赔偿问题一般与行政诉讼中被告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一同裁决。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应当提供证明自身行政行为完全合法的证据,否则人民法院即可在全面性审查中判定该行政行为违法。
行政诉讼被告的举证:在一定的合理期限内,向法院提供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有关的事实、认为原告起诉超过起诉期限的有关事实、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理性有关的事实。原告也有权主动提供证据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如果不能证明,不影响被告的举证责任
(一)被告负举证责任的原则: 1、被告对作出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2、卷宗主义原则。即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必须先取证,后裁决,奉行证据在先原则。 3、被告怠于举证,视为没有举证,要
行政诉讼的举证:行政诉讼当中的举证原则是被告负举证责任,并兼顾原告合理分担举证责任。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应提供或者提供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规范性文件。
行政诉讼中的被告应当对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来举证。被告一般需要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向法院提交其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