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30
重婚算无效婚姻。对于重婚的婚姻自始至终都是无效的,当事人之间不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所谓重婚,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
无效婚姻是不需要离婚的。对于无效婚姻自始不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只需要向法院申请确认婚姻无效即可。经确认无效的,双方只能算是同居关系,对于同居期间产生的财产,可以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对方不给结婚证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开具证明材料证明双方存在合法婚姻关系,然后起诉离婚。法院如果认定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协议离婚需要经过30天的冷静期。 协议离婚所需的材料如下: 1、当事人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 2、当
无效婚姻不适用诉讼时效,无论多久,都会被依法认定无效。但是可撤销的婚姻适用诉讼时效,一般为一年。撤销婚姻主要包括因胁迫结婚、一方隐瞒患有重大疾病等情形。
无效婚姻没有诉讼时效的规定。 因重婚等情形请求婚姻无效之诉的不受时效限制,只要导致婚姻关系无效的法定情形依旧存在,就可以向法院提出宣告婚姻关系无效的请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
起诉应该在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要到被告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 如果存在以下情况的,则需要到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
婚姻无效的后果有:一、无效婚姻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即自始不存在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二、对于无效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按照共有财产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如果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三、无效婚
隐瞒病史不一定会导致婚姻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无效婚姻,是指违反婚姻成立的法定条件的婚姻。效婚姻包括: (1)重婚的,即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者而与之结婚;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即婚姻当事人属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
1、解除婚姻关系法院不予受理,结婚后想要离婚的,可以协商后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也可以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但是我国婚姻法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规定的“有配偶者
无效婚姻是因欠缺婚姻的成立条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无效婚姻,也称婚姻无效,是指因不具备法定结婚实质要件或形式要件的男女结合,在法律上不具有婚姻效力的制度。因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要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婚姻。包括无效婚姻和得撤销婚姻,前者为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