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1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具体指的是调整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指调整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最重要的主体是消费者,而保护的核心则是消费者权益。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该法保护。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
1、反映当事人法律关系的形成、发展的证据材料,如商品的购货发票、接受服务的票据、加工承揽、保管合同的文件。 2、反映损害事实存在的证据如有产品质量问题的样品、标的物检验鉴定结论等。 3、能够证明经济损失情况的材料如损失清单、单据、现场勘查记
各级政府应加强对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的行政领导和协调工作。由于消费领域的出现新的特点,单靠一个行政部门解决问题并不容易,可能需要多个部门的配合,这对政府的组织协调职能提出了新的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市场的监督,预防发生危害消费者人身、财产
保护消费者权益是各级政府的职责,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各级政府应加强领导,组织、协调、督促有关行政部门做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工作。但单靠某一行政部门往往不容易解决,需要多个部门的相互配合,这就对政府的组织协调职能提出了新的要求。
保护消费者权益是各级政府的职责。各级政府具有加强领导,组织、协调、督促有关行政部门做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工作的职责。主要的保护消费者职责的行政部门是各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的行政部门。
消费者维护权益的途径包括: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安全保障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2、获悉真情权。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3、自主选择权。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权利。 4、公平交易
消费者享有的权益包括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权利;公平交易的权利。
(1)知情权。是指消费者所享有的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知悉的情况具体包括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
消费者的权利: 1、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2、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3、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4、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5、
消费者权益有: 1、安全保障权; 2、知悉真情权; 3、自主选择权; 4、公平交易权; 5、依法求偿权; 6、求教获知权; 7、依法结社权; 8、维护尊严权; 9、监督批评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