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4.23
我国的刑法对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概念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一般情况下,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通常是指,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经理,通过职务上的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和自身所任职的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谋取非法的利益、并且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行
1、以非法经营的具体数额。这里主要适用于非法经营本罪包括的情形,非法经营数额五万元就构罪了,如果违反规定,擅自经营需要许可的商品,按照经营的实际数额定罪处罚就可以了。 2、以销售数额来定。当前社会上出现的非法经营,大多数是已进入销售流通渠道
我国刑法规定,解释:触犯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犯罪嫌疑人,利用职务便利,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一般不仅会被法院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还会被单处罚金。如果非法获利数额特别巨大的,那么犯罪嫌疑人通常不仅会被,法院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
非法经营数额的计算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非法经营卷烟二十万支以上的;曾因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三年内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且数额在三万元以上。
根据刑法的规定,非法经营类似营业罪客观上表现为国有公司的董事和经理利用职务之便,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类似其公司和企业的业务,获取非法利益。1、行为条件 利用职务之便,是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的行为条件这里
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五条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规定: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符合下列条件的,构成非法经营类似经营罪: 第一,行为人利用职务之便实施犯罪行为。此处利用职务之便,是指利用职权及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 第二,行为人为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在公司、企业同类经营的
构成非法经营罪的情形如下: 没有经过许可,擅自经营法律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别的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把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还有其他规定的经营许可证等,进行买卖的; 没有经过批准,就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
非法经营罪认定标准如下: 1、刑事违法性,非法经营者必然违反有关的工商法规、没有行政违法性就不存在刑事违法性; 2、本罪在主观上要求行为人必须是出于故意,对于因不知其为非法而进行非法经营的,不认为构成本罪,而只能给予行为人以行政处罚; 3、
刑法规定非法经营,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作为一种经济犯罪,认定情节是否严重,首先应当考虑经济衡量标准,应该以非法经营额和获取数额较大或者巨大为起点。以非法放贷为例,如果个人非法放贷数额累计在200万元以上,单位非法放贷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