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0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没签劳动合同但是依法约定了竞业限制条款的,该条款有效。劳动者在竞业限制期限内需要遵守该约定,而用人单位需要按约定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如果劳动者违反的,则需要按约定支付给单位违约金。
竞业限制条款终止的情形: (1)用人单位必须有商业秘密或其他与知识产权相关的秘密权利的存在; (2)用人单位要求承担竞业限制义务的劳动者限于用人单位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知悉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人员; (3)竞业限制期限最长不能超过
竞业限制条款终止的情形: 1、协议主体错误,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的企业一方,应是拥有商业秘密的权利人; 2、超过竞业限制的期限,竞业限制协议的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两年; 3、不给劳动者补偿,用人单位让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就必须给予劳动者相应的补
竞业限制条款限制了劳动者的就业权,因此不能任意扩大竞业限制的范围,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和期限。但原则上,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应当以能够与用人单位形成实际竞争关系的地域为限。
竞业限制合同需要的条款: (1)承担竞业限制义务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2)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其中,竞业限制期限不得
是合法的。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即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竞业限制期间用人单位按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得到竞争单位就业,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
解除劳动合同后下列人员可以签订竞业限制合同: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该协议要经单位与劳动者依法协商一致签订,如果一方不愿意签订的,可以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