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4
民法典肖像侵权后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停止传播行为,并且让行为人消除照片传播给当事人带来的不良影响。造成物质损害的,就被侵权人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造成人身损害的,应赔偿被侵权人的医疗费;造成被侵权人身心伤害的,还应支付精神损害赔偿。
刑法中没有关于侵犯肖像权的规定。侵犯肖像权不属于刑法调整范围,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侵犯他人肖像权的行为是一种民事侵权行为,根据《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以下这些行为属于肖像侵权: 1、在没有阻却违法事由情况下,未经肖像权人的同意使用其肖像的行为; 2、擅自制作他人肖像(包括拥有他人照片)的行为; 3、恶意侮辱、污损他人肖像的行为。合理实施下列行为的,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 (一)为个人学习
肖像权的内容包括: 1、公民有权拥有自己的肖像,拥有对肖像的制作专有权和使用专有权。 2、公民有权禁止他人非法使用自己的肖像权或对肖像权进行损害、玷污。
合理实施下列行为的,不属于肖像权侵权: (一)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在必要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已经公开的肖像。 (二)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
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时,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赔偿损失。因此,如肖像权受到侵害,公民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如果侵
肖像权赔偿包括: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
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享有肖像权,没有经过当事人同意,不能够使用其肖像作为营利的手段,如未经当事人同意,利用其肖像作商标、广告、装饰等。单纯就摄影而言,作品如果是没在事先征得当事人同意而拍摄取得的,即使是不以营利为目的展览、发表也不可以,
我国司法解释规定了侵犯著作权罪的立案标准。如果犯罪嫌疑人为了营利,在没有经过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复制发行他人的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等作品,或者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或者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或
用别人照片做头像,不算侵犯肖像权。只要没有用别人的照片当头像,并且没有营利的,那么就不算是侵犯肖像权。公民享有肖像权,没有经过本人同意,不能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由此可见,构成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通常应具备两个要件:一是未经本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