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8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八种类型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
下列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另有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有下列区别: 基本特性不同。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是否婚后取得是划分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一个首要标准,所以共同财产基本特性表现在取得时间方面。
夫妻共有财产的特点有:所有权人是婚姻双方;财产范围包括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具有平等的处分权利。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个人所有的财产有: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共有财产具体如下: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之间的财产分割是不需要缴纳税款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一般会需要将婚后的房产车产以及双方的存款进行分割,在分割共同财产时也是会按照平均分割以及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去处理,如果无法对财产分割事宜协商一致也是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来办理的。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个人财产包括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等其他合法收入;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
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分割是双方可以采取协商的方式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协商不成的,起诉至法院,由法院判决。如果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那么离婚时另一方应该予以适当的补偿。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投资收入、生产经营收入以及知识产权的收益。婚姻存续期间继承的遗产,如果遗嘱中没有表示是分给个人的,那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存续期间受赠的财产,如果没有特别说明是个人的,那也是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已废除,《民法典》规定,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房产,一方的婚前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等。
1、夫妻因日常生活需要而要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有权决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 2、夫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要对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的,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做出重大处分决定的,另一方有权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