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起草法律草案、法规草案,拟设定行政强制的,起草单位应当采取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听取意见,并向制定机关说明设定该行政强制的必要性、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听取及采纳意见的情况。 评价 (1)设定机关:应当定期对其设定的行政强制进行评价,并对不适当的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特定行政机关采取强制手段保障法律、法规和行政决定得到贯彻落实的一种执法行为。其特点表现为:一是行政性,发生于行政管理过程中,由特定行政机关实施;二是强制性,基于国家行政机关的权力作用,强行抑制相对人的意志,迫使相对人服从;三
行政强制执行方法包括强制戒毒,强制拍卖,查封,划拨存款,征收滞纳金,恢复原状,强制教育,强制收购等,行政单位实施行政强制执行的前提条件,并不一定是当事人做出了违法行为。行政单位既有权利进行行政强制处罚,又有行政强制执行的权利,行政单位决定采
执行死刑程序: 1、执行死刑前,罪犯提出会见其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提出会见罪犯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2、人民法院将罪犯交付执行死刑,应当在交付执行3日前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3、执行死刑前,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
1、冻结被执行人的股权。 2、通知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3、委托评估机构评估股权价值。 4、以拍卖、变卖或其他方式强制转让股权。 5、在执行股权中还应完善登记公告制度。
行政诉讼程序具体是: 1、首先要确有管辖权的法院; 2、原告要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3、人民法院在立案之日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被告,被告在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关材料; 4、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通过
吊销执照不是行政强制执行,是行政处罚。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
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有: 1、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2、划拨存款、汇款; 3、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4、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5、代履行; 6、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主要有: 1.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2.划拨存款、汇款; 3.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4.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5.代履行等。
销毁一般不属于行政强制执行,而是属于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拒不履行的当事人采取的强制其履行的行为,而销毁是对违法行为的惩戒,一般属于行政处罚行为。
扣押财物的行为属于行政强制措施,不属于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如下: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