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4
可撤销婚姻的法定情形有: 1、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2、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在结婚登记前未如实告知另一方,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可撤销婚姻有:因胁迫结婚,申请撤销婚姻,应当在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当事人必须携带下列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2、要求撤销婚姻的书面申请; 3、
无效婚姻是指某些已缔结的婚姻因违反法定要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不被国家所承认和保护。可撤销婚姻是指男女双方或一方缺乏婚姻合意,因受他方或第三方胁迫而结合的违法婚姻。二者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事由不同、程序不同(可撤销婚姻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未到法定婚龄的。 (二)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三)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
可撤销婚姻的法条规定: 1、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2、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法律关于可撤销婚姻的规定: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可撤销婚姻的法律后果如下: 1、婚姻自始无效。 2、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3、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以外,视为共同共有,由当事人协议处理。 4、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法律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可撤销的婚姻情形包括: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在结婚登记前未如实告知另一方的;一方因胁迫而结婚的。对于可撤销的婚姻,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依法请求进行撤销。
可撤销婚姻有: 1、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2、一方患有重大疾病,未在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可撤销婚姻的撤销事由主要是因胁迫而建立婚姻。婚姻自由是我国婚姻制度的一项基本原则,婚姻双方或一方不能表达真实意思,缺乏主观自愿的婚姻要件,属于可撤销婚姻。可撤销婚姻主要是指因胁迫而建立的婚姻。根据法律规定,胁迫是指行为人以对对方或者其近亲属
撤销婚姻的条件有: 1、该婚姻违反了当事人意愿,违反结婚自由原则,包括包办、买卖婚姻等,其主要表现形式是胁迫、限制人身自由以及被隐瞒重大疾病; 2、必须在法定时间内提出; 3、必须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
撤销婚姻的机构是人民法院。法律规定,当事人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