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1
离婚纠纷不能协议管辖。 民事诉讼法中规定只有合同纠纷或者因财产权益产生的纠纷才可以协议管辖,而离婚纠纷涉及到了人身关系,所以不适用协议管辖。 离婚案件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离婚协议不能约定管辖权,约定管辖的范围是合同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所涉及的案件,而离婚纠纷具有人身专属性,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管辖。
离婚案件的管辖法院确定为被告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被告没有住所地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其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涉外离婚的管辖情况具体如下: 1、对不在我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对中国华侨在境外结婚,境内提出离婚的,采取婚姻缔结地的法律制度为主,我国法律为补充的原则; 3、其他管辖情况。
离婚协议书需要约定财产怎么进行分割。法律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签离婚协议书后反悔的情况下,约定财产分割一般是无效的。根据相关规定,离婚协议已经生效后,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该约定自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后无效。
对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的财产约定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确认离婚协议是否合法有效的;确认有效的,法院应判决按协议确定的各项内容执行。如果对方仍然不履行,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协议管辖的适用范围: 1、在审理级别上,协议管辖仅适用于第一审民事案件。 2、在管辖类型上,协议管辖限于非专属管辖的诉讼。 3、在表现形式上,协议管辖为要式行为,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4、在案件类型上,协议管辖扩大至“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性权益纠
协议离婚签订的离婚协议书中对财产的分割是有法律效力的,当事人本没有要求重新分割的权利。 但是对于以下两种情形能再次分割: 1、离婚时漏分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对漏分的夫妻共同财产重新分割; 2、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
借款协议可以约定管辖,但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借款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
协议管辖可以约定两个以上法院,只要起诉时能够确定管辖法院是哪一个法院的,即可根据约定来。协议约定两个以上法院,约定地点与实际争议地点有联系的,原告可选择其中一个法院起诉。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要区分不动产和动产确定管辖。不动产的损害赔偿纠纷,应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动产的损害赔偿纠纷,适用一般地域管辖,一般由造成动产损毁的侵权行为实施地或者被告的住所地或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