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1
夫妻财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关财产、扶养、继承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夫妻财产关系与夫妻人身关系密不可分,是体现一定经济内容的权利义务关系。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夫妻相互扶养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
合同为有期限的民事法律关系,不能永久存在,具备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某些情形时,合同关系在客观将不复存在,合同债权和合同债务归于消灭,此即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
1、保护被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被监护人出于民事行为能力的限制,不具备全面充分的自我保护能力,相对容易遭受到来自外界的的侵扰和损害。对此,监护人有权利和职责予以保护。 2、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可以依法合理利用和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主要事由有:清偿、解除、抵销、提存、免除、混同。其中,清偿、抵销、提存、免除和混同为合同的绝对终止,即合同权利义务的清灭。 解除、终期届至等为合同的相对终止,即合同履行效力的消灭。 (1)清偿是按合同的约定实现债的目的行为
控股股东的权利:改制重组、提名董事和监事候选人、分红、表决、查阅等。控股股东的义务: 1、不得滥用控股股东的地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2、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3、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或公司规章。
(一)受扶养人的权利和义务。受扶养人享有依协议请求扶养人扶养和接受扶养人扶养的权利;承担在世时妥善管理遗赠财产、不处分遗赠财产并将其转移给扶养人的义务。 (二)扶养人的权利义务。扶养人享有在遗赠人死后取得遗赠财产的权利;承担扶养照顾遗赠人,
控股股东的权利如下: 1、控股股东对股份有限公司改制重组时应当确保分离社会职能、剥离其非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机构和福利性机构及设施不得进入股份有限公司。 2、控股股东对其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损害股份有限
既是权利又是义务的有劳动和受教育。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依据旅客运输管理的相关规定,在旅客运输合同中旅客享有以下权利: 1、依客票上载明的时间、班(车)次,座位号乘坐规定的交通运输工具到达客票上指定的目的地。 2、享有按规定数量携带免费行李的权利。 3、享有按规定携带一名规定高度以下的儿童。 4
董事会的权利有召集股东会的权利、出席董事会会议行使表决权、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权利、又获得相应标准的报酬和津贴的权利等。董事会的义务有勤勉义务、忠实义务。
公民的劳动权利主要包括:公民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和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公民的劳动义务
权利:享有占有、使用担保财产的权利;享有履行完毕后,赎回担保财产或者财产的权利;在按揭贷款合同存续期间,购房人享有查阅、复制按揭贷款人持有的相关权利凭证及文件的权利。义务:检验义务、通知义务及免除、按照约定的数额支付价款的义务。
根据法律规定,祖孙之间的抚养关系是有条件的,只有在在特定情况之下(即父母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才发生祖孙之间的抚养权利义务关系,具有对父母子女间抚养关系的补位性质。相对的,祖孙之间的赡养关系也是有条件的,即父母均已去世或丧失赡养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