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房屋质量验收证明规定如下: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以下几点: 1、租赁合同双方的姓名、住所等基本信息; 2、租赁房屋的基本信息,包括位置、室内设施等; 3、租赁期限和租金; 4、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5、违约责任; 6、房屋拆迁解决方案; 7、争议解决方案。根据2021
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应缴纳契税的范围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公证提出申请,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1、拆迁人的法人资格证明和代表人身份证件,被拆迁人的身份证件和户籍证明,代管人、代理人的委托书或其他代管、代理权资格证明; 2、拆迁单位应提供县以上政府房屋
房屋质量的验收内容包括档案验收,分户验收,节能验收,安全验收,竣工验收,人防验收,规划验收,消防检测及消防验收,防雷验收,绿化验收,环保验收,市政验收,室内空气检测,电梯专项检测等。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1.当事人名称和姓名住所; 2.商品房基本状况; 3.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4.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5.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 6.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7.供水、供电、供热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和姓名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
租赁合同的成立要件有以下这些: 一、实质要件: 1、租赁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租赁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3、租赁合同的内容不违背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二、形式要件: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包含以下这些内容: 1、买卖双方当事人信息,如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地址、联系电话等。 2、标的房屋概况,如房屋座落、面积(房、院)。 3、房屋的价格及付款时间。 4、交房时间。 5、违约责任。 6、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
房屋买卖合同一般应该包括下列事项:合同当事人的基本信息、标的、房屋的价格及付款时间约定、交房期限、违约责任、合同双方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事项。
房屋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房屋租赁合同的主体包括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写明出租人的姓名或名称及其住所。 2、房屋状况:房屋租赁合同的标的物是特定的房屋,房屋的特定化要通过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装修设施及状况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