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5
通过受让方式取得的股东资格属于继受取得。在公司成立时认购股权的,属于原始取得。股权对外转让,转让人应当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并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在同等情况下有优先购买权。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出资的方式有货币、实物、知识产权等方式出资,但是不能以劳务、商业特许经营权出资。非货币方式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并提供评估报告。
公司股东的出资义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
股东出资方式如下: (1)货币出资,没有金额限制; (2)实物出资,包括房屋、车辆、设备、原材料等; (3)知识产权出资; (4)土地使用权出资,以出让方式获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出资; (5)其他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
公司股东的出资方式具体如下: 1、用货币进行出资; 2、用实物进行评估作价出资; 3、用知识产权进行评估作价出资; 4、用土地使用权进行评估作价出资; 5、其他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可以用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方式有:货币出资方式和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方式。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设立有限公司的出资方式: 一、货币出资方式。 二、实物作价出资方式。 三、工业产权出资方式。 四、土地使用权出资方式。《公司法》第二十七条【出资方式】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
股东出资是指股东(包括发起人和认股人)在公司设立或者增加资本时,为取得股份或股权,根据协议的约定以及法律和章程的规定向公司交付财产或履行其他给付义务。我国《公司法》所确认的股东出资方式有货币和非货币财产两种,具体可分为: 1、货币这里所说的
股东可以有货币、没有实体争议的土地使用权、已经获得的知识产权、不动产、动产等具有价值的东。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没有特别规定的财产不能出资的外,其他有价值性的货币、实物、财产性权利等都可以出资。但是股东在进行出资时,应当对有关出
股东可以用货币方式出资和非货币财产作价方式出资。非货币财产包括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财产,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公司股东资格的取得方式主要有: 1、原始取得,即通过向公司出资或者认购股份而取得股东资格; 2、继受取得,即通过受让、受赠、继承、公司合并等途径而取得股东资格; 3、善意取得,即股份的受让人,依据公司法所规定的转让方法,善意地从无权利人处取
股东可以以货币出资,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其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