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5
股东出资是指股东(包括发起人和认股人)在公司设立或者增加资本时,为取得股份或股权,根据协议的约定以及法律和章程的规定向公司交付财产或履行其他给付义务。我国《公司法》所确认的股东出资方式有货币和非货币财产两种,具体可分为: 1、货币。这里所说
股东都可以以下方式出资入股: 1、货币; 2、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以外的方式。例如,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等。
公司股东退出如下: 1、股权转让。应该说,最方便的退出方式。受让人是公司股东的,可以直接转让。如果是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方,需要公司其他股东的一半以上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公司股东也有优先购买权; 2、公司减资。通过公司减资实现股东退出的本质是
股东退出公司方式有: 1、将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 2、有限公司通过股东会表决同意减资,将股东的出资除去; 3、当有限公司股东遇到公司连续五年不分利润、公司连续五年盈利、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情况时,可以要求公司以合理的
股东的退出方式有以下两种: 一、股权转让。可以将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也可以转让给股东以外的第三人;如果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的,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二、请求公司回购股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
通过受让方式取得的股东资格属于继受取得。继受取得,也称为传来取得或派生取得,即通过受让、受赠、继承、公司合并等途径而取得股东资格,取得股份的受让人、受赠人、继承人、继受人就成为公司的新股东。
通过受让方式取得的股东资格属于继受取得。继受取得,也称为传来取得或派生取得,即通过受让、受赠、继承、公司合并等途径而取得股东资格,取得股份的受让人、受赠人、继承人、继受人就成为公司的新股东。
股东的出资方式主要包括:货币出资和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两种方式。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出资不足的,该股东应当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方式有: 1、货币出资方式。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 2、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方式。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退股的方式有: 1、将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只要达成转让价格,签订协议,办理变更手续,相对来说是最简单的方式; 2、将股权转让给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人,一般作为外部第三人收购股权。首先,这取决于公司是否有发展前景。一般来说,股权转让必须经过
采用实缴资本制时,公司设立时股东即应缴足全部注册资本。后来采用实缴资本与认缴资本相结合的折中态度,公司设立时应出资到位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且为后续注册资本的到位时间规定了2年或5年的最长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