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为了达到某种目的或者出于其他原因,以书面或口头的形式与他人约定,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并且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记载着他人的名字的实际出资人,就叫做隐名股东。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可以知道,隐名股东主要具有下面几种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的责任,根据损害对象的不同,可分为三种情况: 1、如果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造成公司损失,则应当赔偿公司损失。 2、如果造成其他股东损失,则应当赔偿其他股东的损失。 3、如果损害了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则应当就公司债务对债权
名义股东,就是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和名义出资人协商好之后,实际出资人进行出资,并且享有投资权利,而名义出资人只是以相应份额权益股东的身份出现。 公司股东需要承担的责任包括: 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公司属于企业的法人,有自己的法人财产,且
隐名股东主要有以下几大风险:第一,隐名股东不具有公司股东的身份而无法亲自行使公司股东的权利,比如投票表决权等;第二,隐名股东所拥有的权利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而显名股东登记于公司文件中,可以对股权进行处分或者滥用股东权利,因此隐名股东的权益可
入股的协议一般具有主体资格,内容合法合规,协议双方都表示是自己是真实的意愿所签订的合同协议即合法有效。其内容主要是双方分配的权利义务等相关规定。包括投资的对象、投资方式方法、资金方面的处理、企业名称和公司主要的经营范围。利润分配和债务的承担
原始股与股权的区别。原始股是指一般是公司建立登记时的股东或者发起人所拥有的股份,而股权是指拥有股份的股东所拥有的股东权利。股权可以是最开始出资的股东享有的,也可以是公司发行新股或者新增注册资本时,加入公司的股东所享有的。股权指的是投资人由于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质押的规定有质押的股权需要为有效真实的股权。不存在欺诈的情形质押的股权需要进行登记,只有进行登记过后的股权才能合法设立质押权,否则质押权不得设立,因为根据法律规定,股权的质押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登记。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东的权利有: 1、知情质询权; 2、决策表决权,股东有权利参加或者指定委托人作为代表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并依据股份比例或者其他的约定,行使自己的议事和表决权; 3、选举权,公司的股东有权被选举和选举为董事会或者
由于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从而产生了股东派生诉讼。 侵害主要来源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违反了规定,导致公司损害等。 股东派生诉讼要满足一定的程序性前提条件。 股东履行必要的前置程序,即请求。除因紧急情况,股东需诉前提
隐名股东,就是投资人使用别人的名义持有而自身享有权利的公司股份,隐名股东因为种种原因没办法确认其显名股东的身份,实际上,其承担对公司的投资责任。 虽然我国法律没有禁止隐名股东,但是隐名股东存在明显的法律风险,如下: 法律不保护其投资利益;
隐名股东的责任需要视公司成立情况而定: 一、公司合法有效成立的情形: 1.公司股东知道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有明确的协议,规定实际股东为隐名股东,且隐名股东已实际以股东身份行使权利,应确认其股东资格,保护其应有的股东权益,对内承担法定股东责
股权融资的方式可分为股权质押融资、交易增值融资、增资扩股融资、私募股权融资等。股权融资是指公司的股东愿意让出部分公司所有权,通过公司增资的方式引进新股东融资的方式。股权融资的具体方式如下: 1、股权质押融资,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这一无形
如果公司需要进行股权融资,公司本身需要满足下面几个基本条件: 第一,公司作为融资主体,必须是依照法律规定设立,并且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公司拥有前景广阔的市场,这就要求公司的主营业务突出,在行业中有较高的地位并且有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