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9
夫妻双方离婚后,夫妻双方都仍然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存在变更监护权的问题。有可能变更的是孩子的抚养权。原则上讲,孩子的生活环境稳定才能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所以,孩子的抚养权确定后也不允许随意变更,但是司法实务中,经常会出现一方因为某种原因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按照普通程序审理;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按照特别程序审理;既要求承担民事责任,又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分别审理。
子女的监护权不是离婚时变更内容,变更的可能是子女的抚养权。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
子女的监护权只能通过法院变更,也即通过变更监护权诉讼来实现。并且监护权变更需要满足特定的前提条件:原监护人不履行或者无法继续履行监护职责,或者原监护人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程序上,需要由有关权利人向法院提出变更监护权的诉讼,由法院审理后依
监护权的变更的办理:首先,现有监护人无法履行、不履行监护职责,这是能变更孩子监护人的前提条件。其次,提起变更孩子监护人的诉讼请求。最后,法院从有利于孩子身心成长的原则出发,做出变更孩子监护人的判决。
一、可以变更监护权的情形是: (一)监护人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行为的; (二)监护人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并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的; (三)监护人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
子女的监护权可以由父母双方通过诉讼方式予以变更。父母都是孩子的监护权人,即使离婚,双方也均享有监护权。但是监护人有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的,人民法院根据其他监护人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
监护权变更进行申请的方式:一般先由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申请变更监护人,并申请指定监护人。然后,法院审查案件事实,确认其网卡属实的,会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对孩子监护人有争议要变更的,可以请孩子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 如果对于指定的监护人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变更监护人,或者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变更孩子的监护人,法院受理后会根据具体情况指定合适的监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按照普通程序审理; 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按照特别程序审理;既要求承担民事责任,又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分别审理。
孩子监护权的变更方式:当监护人有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其他监护人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当事人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对孩子监护权进行变更。申请变更监护权的情形: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
变更监护权的办法:一般情况下,应由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变更监护人,并同时申请指定监护人,人民法院会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