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23
终结执行是指在执行程序中,因发生法律规定的事由,执行程序没有必要或者不可能继续,而依法结束执行程序。中止执行是指出现了某种特殊情况需要暂时停止执行程序,待特殊情况消失后,恢复执行程序,继续执行。
诉讼时效中止与诉讼时效中断的不同法律特征有诉讼时效中断是使已经过的时效期间丧失效力,从中断之时起,重新计算诉讼时效期间。中止则只是使时效期间暂停计算,中止事由消除后继续计算时效期间等。
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 第一百三十九条诉讼时效的中止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第一百四十条诉讼时效的中断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
发生的时间不同。时效中断可发生在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时效中止只能发生在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法定事由不同。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可以决定的事实,如起诉、请求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不能左右的事实,如不可抗力、债务人失踪
强制执行的过程中可以中止执行,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的情形包括: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等。
终止与中止区别。终止与中止一般在执行中比较多。具体区别如下:1、两者法律效力不同:中止只是暂时终结了本次程序,并不是对案件的终结,相反,终止后,当事人申请执行利的消灭;2、结果不同:中止可以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期限的限制。终止是停止执
执行中止是指在民事案件的执行过程中,因为某种特殊情况的发生而使执行程序暂时停止,待这种情况消失后,再行恢复执行程序的制度。 依据法律规定,申请人认为可以延期执行的,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中止执行,法院应当裁定许可。 若有以下几种情况,法院
中止执行是在执行程序开始后的一种可能发生的状态。根据法律规定,中止执行是指因特殊情况的发生而导致的执行程序的暂时停止。一般来说,如果特殊情况情况消失了或情况有所改变,可以继续执行。需要注意的是,中止执行并不是对执行的终止,并不是说直接把程序
执行中止:执行过程中,因为某种特殊情况的发生而使执行程序暂时停止,待这种情况消失后,再行恢复执行程序的,叫执行中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中止和中断的区别主要在于二者的事由不同,且二者导致的法律后果也不同,发生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是由于当事人主观意志以外的情况,而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则取决于当事人的主观意志,即当事人行使权利或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或行为。而且对于中断时效的规定也
诉讼时效中断与诉讼时效中止的区别: (1)发生的时间不同。时效中断可发生在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时效中止只能发生在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 (2)法定事由不同。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可以决定的事实。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
中止和中断的区别主要在于二者的事由不同,且二者导致的法律后果也不同,发生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是由于当事人主观意志以外的情况,而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则取决于当事人的主观意志,即当事人行使权利或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或行为。而且对于中断时效的规定也
中止执行满三年未恢复执行的,行政机关不再执行。行政机关应当恢复执行。对没有明显社会危害,当事人确无能力履行,行政机关不再执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1)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2)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3)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