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30
婚前房产婚后加名算共同财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且婚前房产婚后加名的行为属于前述所称的不动产无权设立情形,故可判断,该房产加名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不属于; 2、婚前全款购买的房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卖掉也属于个人财产; 3、婚前购买的房产,婚后需要还贷的,若之后追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仅登记一方名字,婚前买房首付款等,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和房屋增值部
1、产权证加上他人名字,财产一般认定为共同财产;也就是是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如果婚后在房屋房产证上加了配偶的名字,可视为夫妻对婚前财产的归属重新进行了约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 2、但有
一方在结婚前自己出资购买的房子,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结婚前,一方已经购买,付清房款和拥有所有权的房子显然属于一方的婚前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结婚前一方自己出资买房子,但基于一些原
如果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则视为赠与双方;另一种情况下,如果房屋登记在媳妇/女婿名下,也将视为赠与双方。回到上面的问题,结婚后,丈夫的父母将房屋转让给男方,在没有赠与协议的情况下,只以男方的名义登记,视为对男方的赠与,属于男方个人财产。
婚前的房地产一般不算共同财产,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
关于婚前房产卖掉后出让金的归属问题,婚前房产婚后卖掉后获得的出让金或相关收入,不属于共同财产。依据相关规定,婚前财产除有特别约定外,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仍然属于个人所有,而不会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另外,出售的房产中增值的部分属于自然增值,也属
婚前房产婚后更名算夫妻共同财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果依法登记,发生效力不动产权属证明书则是权利人享有此不动产物权的证明。双方婚后对于房屋产权登记的加名行为,视为是一方自愿赠与房屋产权的行为,已经发生了变
1、此种情况将认定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2、虽然房屋产权证的颁发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司法实践中会认为房产证的颁发是基于婚前个人购房行为的延续,并且房屋是由婚前一方个人独自出资购买,所以,此种情况应认定为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而不宜认定为
婚前男方全款购买的房子,若是登记在男方名下,婚后也没有添加女方姓名的,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女方不能分到房子。婚前男方全款购买的房子,若是登记在男女双方名下的,视为男方对女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女方一般可以分到房子。
一方在结婚前自己出资购买的房子,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结婚前,一方已经购买,付清房款和拥有所有权的房子显然属于一方的婚前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结婚前一方自己出资买房子,但基于一些原
婚前婆婆买的房子如果登记的是夫妻双方的名字,则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登记的是男方的名字或者婆婆的名字,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