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劳动合同自然到期终止的补偿金规定: 1、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2、用人单位不同意续签的,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
如果有下列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会有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在合同期满后决定不续签的;用人单位被宣告破产的;单位依法决定解散的;或者被责令关闭的等。
劳动合同终止,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不续签的,用人单位均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到期自然终止是否有经济补偿,要看是否符合条件,具体如下:劳动合同到期时,单位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但劳动者不同意降低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续订的; 2、劳动者提出续订合同,用人单位不同
劳动合同期满的,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的,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企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用人单位不同意续签的; 2、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用人单位虽同意续签,但续签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各项条件低于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的; 3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终止劳动合同后不一定能获得经济补偿金,如果是由于下列原因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则没有经济补偿金: 一、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 三、劳动合同到期后,单位维持甚至提高原有劳动条件
终止劳动合同有补偿金,但是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除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二至五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自然终止,如果公司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而劳动者者不同意续订的,没有经济补偿。其他情形下,劳动合同自然终止未续订的,有经济补偿。
终止劳动合同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终止劳动合同后不一定能获得经济补偿金,如果是由于下列原因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则没有经济补偿金: 一、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 三、劳动合同到期后,单位维持甚至提高原有劳动条件
终止劳动合同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解除的情形如下: 1、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3、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如下: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