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3
被害人能提起上诉。《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被告人、自诉人和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被害人
轻伤害是自诉案件,也可以是公诉案件。伤害案件达到轻伤及以上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原则上是公诉案件,但在检察院未提起公诉且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犯有遗弃罪时,法院可以作为刑事自诉案件受理。
受害人有上诉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公诉案件的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有,申请回避权即对于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有权申请回避。辩护权即被告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有为自已辩护的权利。最后陈述权即在法庭审理中,有作最后陈述的权利。询问权即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发问。上诉权即被告
故意伤害案件一般属于公诉案件。但对于故意伤害致人轻微伤,且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案件,被害人可以自行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报案,由检察机关进行公诉。
公诉案件即刑事案件。在公诉案件中,被害人如果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公诉案件的判决有不同意见,不能直接提出上诉。但是,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抗诉。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请求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的时间期限,是在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收到原审人
刑事案件中的被害人在公诉过程中所享有的诉讼权利包括: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权利;申请回避的权利;参加法庭调查、辩论的权利等。《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
伤害案件可以自诉。伤害案件达到轻伤及以上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原则上是公诉案件,但在检察院未提起公诉且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犯有遗弃罪时,法院可以作为刑事自诉案件受理。
被害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包括:第一、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立案。第二、申请利害关系人回避、提出上诉。第三、委托诉讼代理人。第四、要求被告赔偿自身损失。第五、向检察院提出申诉或向法院提起自诉。第六、出席庭审、陈述案情、参加证据调查与质证、同被告人辩论
被害人享有的诉讼权利主要有: 1、请求立案;申请回避;委托诉讼代理人;要求赔偿损失 2、对不立案的决定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检察院提出申诉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自诉;出席法庭并陈述案情,向被告人发问,参加证据调查与质证,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
不能直接提出上诉。被害人作为犯罪的直接受害者,在刑事诉讼中应当享有相应的诉讼权利和诉讼地位。在不同的刑事诉讼活动中,被害人的诉讼权利也是不完全相同的,在公诉案件中,被害人如果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公诉案件的判决有不同意见,不能直接提出上诉。但
被害人是有上诉权的。在自诉案件当中,受害人是有上诉权的,公诉案件当中,受害人没有上诉权,被害人需要向检察院提起请求,由检察院向法院提起抗诉,检察院从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之后需要在五天之内做出答复。自诉案件被害人的家属也有权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