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5
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未对陪产假做出明确的规定,具体要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实际规定,基本都见于各地的计划生育条例中。 例如《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
公务员产假是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各地在通过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对女职工产假及相关待遇作出了不同的地方性规定,比如《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男职工没有产假,法律规定的是陪产假。陪产假为3至30天不等,一般在7天左右,具体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实际规定确定,详见于各地的计划生育条例中。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男方所在单位给予7天陪产假,陪产假是女职工合法生育期间,给予
女职工因生育原因,各项原因综合,一共可以享受98天产假。产假的天数具体如下: 1、女职工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女职工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3、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
部分地区的男性陪产假是7天,部分地区是1个月,但多数地区的陪产假为15天。陪产假具体要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实际规定,并且各地的陪产假都有不同的规定。
关于公务员休产假的规定:生育时享受98天的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
晚育职工的产假一般是九十八天,女职工生育时享受98天的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当地对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职工延长了产假的,则按其规定来休产假。
国家规定的引产假期如下: 1、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含人工流产),其所在单位应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产假; 2、三个月以下的,产假15天; 3、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至四个月的,产假30天; 4、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至七个月的,产假四十二天
新劳动法产假的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芜湖属于安徽省,执行安徽省产假标准158天。据相关法律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安徽地方相关法律规定,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女方增加产假60天,所以国家规定产假为98天,安徽在此基础上增加60天,共为158天
女职工享受98天的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15天,剩下的83天是产后的休假时间。对于剖腹产职工可以增加15天的产假,对于生育多胞胎的女职工,每增加一个婴儿就增加15天的假期。而且并不是生产的女职工才享受产假福利,流产的女职工也享受,对于怀孕未满
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休产假15天;怀孕满4个月不满7个月流产的,休产假42天;怀孕7个月以上终止妊娠的,休产假的天数,与正常生育所享受的产假天数一致。用人单位违反以上规定的,由相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按照受侵害女职工每人1000元以上
国家规定女职工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产假是指女职工在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各地对职工的产假另有规定的,可按其规定来休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