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2
被告人李某武,曾用名李某银,男,生于一九六七年三月二十三日,汉族,农民,住本县城郊乡肖营村。一九九一年五月三十日因犯拐卖人口罪被南召县人民法院判刑二年,一九九三年二月七日刑满释放。一九九八年三月九日因涉嫌非法组织他人卖血被镇平县公安局刑事,
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强迫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对他人造成伤害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以下要件构成非法组织卖血罪: (一)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二)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上表现为故意; (三)客体要件:客体是国家血液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 (四)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行为。
非法组织卖血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组织出卖他人血液的行为。 非法组织卖血罪的处罚: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暴力、威胁方式强迫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
非法组织他人出售血液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处罚金的暴力、威胁方法强制他人出售血液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对他人造成伤害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五十二条[非法组织卖血案(刑法第三百三十三条第一款)]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组
一、什么是非法组织卖血罪非法组织卖血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组织出卖他人血液的行为。非法组织卖血罪包含以下几个构成要件:(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血液管理制度,同时也对公共卫生造成妨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组织他人偷越国境或者边境的,一般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判处行为人缴纳罚金。如果行为人是组织他人偷越国境集团的首要分子,要对行为人加重处罚,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另一方面,如果在组织他人
首先,按照我国刑法规定,我国并不存在组织卖淫罪的这一罪名。其次,我国刑法对于触犯组织卖淫罪的犯罪分子不会处以拘留的处罚,而是会根据犯罪情节的轻重,处以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具体而言,我国对组织卖淫罪的刑罚
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非法生产、买卖人民警察制式服装、车辆号牌等专用标志、警械,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第一,成套制式服装三十套以上,或者非成套制式服装一百件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