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5
当事人若不服行政复议决定的,十五日内能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果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3
对行政强拆能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或者对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维权。
认为行政审批行为损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审批(行政许可)是应当事人申请而作出的允许或不允许当事人从事某种行为的决定。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
行政裁决如果符合下列条件的,能提起行政诉讼:原告是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被告明确;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具体;受诉法院有管辖权;并且该案件在法院的受案范围内。
行政审批属于行政许可,能提起行政诉讼。如果申请审批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审批决定不服的,可以准备好起诉状和证据材料,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当事人若不服交警作出的处罚决定,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当事人对交警的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交警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个月内,提出行政诉讼。
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行为的规定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其他规定。
对事故认定书不能提起行政诉讼。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属于具体的行政行为,不在法院的受案范围之内,但是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复核,并在申请书上载明复核请求、复核的理由、和主要的证据。
可以进行行政诉讼。公安机关不作为的情况属实,可以向办案人员所在单位或其上级单位的法制、纪检部门反映,也可以向检察监督部门反映,督促公安机关依法处理。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