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6
房屋质量问题与物业公司一般没有关系,房屋在保修期内的,房屋所有人可以要求施工单位承担维修的责任。物业是负责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房屋质量问题赔偿标准是: 1.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2.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
出租人与承租人产生房屋租赁纠纷的,双方可以协商解决问题,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解决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起诉房屋居间合同纠纷有规定的时效,且房屋居间合同纠纷使用普通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应当由当事双方(购房者与房屋出卖人)进行房屋质量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论确定是否存在退房情形: 1、经鉴定确认房屋主体不合格或质量问题严重影响居住的,可以要求退房并赔偿损失 2、经鉴定可以修复,则要求开发商修复或承担修复费
房屋买卖中,卖方违约的赔偿是,按照买方所遭受到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如果买卖合同中约定了违约责任的,按其约定赔偿;未约定的,双方可协商要求卖方承担更换、退货、减少价款等违约责任。
房屋买卖过户要提供买卖合同,同时需要一并提供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婚姻状况证明、房屋核档证明以及其他房屋登记机构认为必要提供的资料。
交房房屋质量有严重问题维权时业主可以要求开发商限期整改,房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不能修复或经修复仍不能达到约定质量标准的业主可以拒绝收房,要求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房屋存在下列质量问题的可以退房赔偿: 一、房屋主体机构存在质量问题的。购房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检验后确定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退房。 二、房屋存在的质量问题严重影响使用的。如果房屋
房屋买卖合同买房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
合同当事入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如果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事后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将合同纠纷起诉到法院,寻求司法解决。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
买卖安置房的注意事项是:注意应在原户主房产证下来后签订买卖合同办理交易及过户手续,或者在交易时到公证处进行相应的交易公证;不要一次性付全款,注意资金安全;签订买卖合同注意约定房产过户和交房的时间,要求共有人签名;注意严防“一房多卖”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