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8
行政处罚缴纳罚款的时间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并且应当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属于应当当场缴纳情形的,则应当当场缴纳。
行政处罚期限为二年。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处罚限期二年,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行政处罚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应当依照程序进行,行政处罚听证开始之前各环节的具体天数有如下规定:一是行政机关告知当事人有举行听证的权利后,要求听证的当事人应在三日内提出;二是行政机关应在听证开始七日前通知当事人时间、地点。因此从当事人
行政处罚的立案时间一般是十五日内。例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发现违法线索或者收到举报材料后,就应在十五日内予以核查;如果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予以立案;如果不符合的,则书面告知当事人理由。
行政处罚一般最长不能超过两年。如果依法应受行政处罚的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能在予以处罚;但是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该时效期限延长至五年。
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一般应在九十日内做出;如果能当场作出的,也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但是对治安违法行为的追究时效一般是二年,因此行政机关需要在二年内及时发现违法行为,并作出处罚。
行政处罚后的行政复议时间是六十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果认为行政处罚行为侵权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提交申请书和有关的申请材料。
进行行政复议并作出决定的期间一般为六十日。复议机关一般需在上述期间内作出复议决定;如果因情况复杂,不能在上述期间内作出复议决定的,经其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至多不超过三十日,再作出复议决定。而申请复议的时间一般也是六十日之内。
行政处罚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
对行政处罚提出行政复议的时间是六十日内。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开始计算,如果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权的,可在六十日内提出复议申请。
对同一单位的两次行政处罚,一般不需要有间隔。只要行政机关是依法对违法行政管理秩序的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不需要有特定的间隔时间,也可对其作出处罚。但是对于同一违法行为,不能给予两次以上的处罚。
如果是被判处五年以上的,减刑的间隔时间在二年以上;如果是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减刑的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二年;如果判处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可按照前面的规定进行缩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