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8
1、房产证原件 2、房主身份证原件 3、办证明人身份证原件 4、如开证明人为非京籍,则需要在鑫兆佳园社区的暂住证原件(在有效期内) 5、如房屋为租住的,需要租赁合同原件、房产证复印件、房主身份证复印件 6、有夫妻关系的需要双方结婚证前往派出
土地使用权未变更登记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
公司申请解散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①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②法院破产裁定、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③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④《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
土地使用证变更名字需要的材料有:房屋买卖合同;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国有土地使用证;宗地图;新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房屋契税、出让金凭证等。
土地使用权登记要件生效的有:1.登记上必须写明土地权利人的姓名;2.登记上还要写明地上附着物情况;3.写明土地的权属性质、使用权类型、取得时间和使用期限。
土地使用证户主变更需要原土地使用证、宅基地移交证明、用地申请书、身份证和户口本等,到村委会申请,经村委会同意、乡镇政府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核后,报县政府批准。
土地使用权登记的生效要件主要有: 1、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2、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 3、土地登记申请书; 4、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以及土地权属来源证明; 5、法律法规规定的完税或者减免税凭证; 6、以及规定需要的其他资料。
土地使用权登记的生效要件主要有: 1、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2、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 3、土地登记申请书; 4、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以及土地权属来源证明; 5、法律法规规定的完税或者减免税凭证; 6、以及规定需要的其他资料。
转让土地使用权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1、申请书; 2、土地使用证(原件); 3、原出让合同,批复文件(涉及招、拍、挂的提供成交确认书); 4、双方转让协议; 5、土地评估报告; 6、双方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复印件、法人证书复印件。
农村土地登记确权需要的材料如下: 1、土地详查形成的土地权属协议书、认定书、人民政府下达的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决定; 2、城镇地籍调查资料; 3、人民政府关于建设用地的批准文件; 4、土地出让合同; 5、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资料; 6、人民政府颁发
土地使用证变更名字需要的材料有: 1、原土地使用证(原件); 2、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 3、房屋买卖合同(复印件); 4、房屋契税、出让金(复印件); 5、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6、宗地图。 土地证的更名和过户的流程都是一样
个人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是: 1、土地登记申请; 2、地籍调查; 3、权属审核; 4、注册登记; 5、颁发证书。 个人土地使用证办理需要的材料是: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户籍证明; 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 4、初始登记
需要原土地使用证、宅基地移交证明、用地申请书、身份证和户口本等,要到村委会申请,经村委会同意、乡镇政府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核后,报县政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