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3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
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保护消费者网购合法权益: 1、修订法律法规,建立完善体系; 2、引导自我保护,积极防范风险; 3、强化人员培训,应对维权需要; 4、强化网购监管,规范交易行为; 5、畅通维权渠道,维护合法权益。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以下情况是三倍赔偿: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可以拨打消费者投诉热线12135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清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对消费者维权各项法律法规,才能更好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保存购买凭证。购买后应尽可能要求销售者出具发票、收据或其他书面的证明材料,以便在受到侵害时,能够有效地进行索
(1)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2)国家对消费者特别保护原则; (3)消费者的保护与国家的经济文化建设协调发展的原则; (4)国家保护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原则。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没有十倍赔偿。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
消费者权益法的作用如下: (一)保护消费者权益有利于鼓励公平竞争,限制不正当竞争。 (二)保护有利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三)保护消费者权利有利于提高企业的和全社会的经济效益。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六条,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
承担保护消费者权益职责的政府行政部门有两种类型,一是行政执法机关,二是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行政执法部门主要是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卫生监督部门、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
消费者权益有: 1、安全保障权; 2、知悉真情权; 3、自主选择权; 4、公平交易权; 5、依法求偿权; 6、求教获知权; 7、依法结社权; 8、维护尊严权; 9、监督批评权。
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结社权、受教育权、人格尊严受尊重权、监督权。关于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条作了明确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