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6
当事人的人身安全如果在离婚后受到威胁的,可以申请人身保护令。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
被家暴的对象可以通过本人,或者自己无法申请的时候,由近亲属和妇联、公安机关等向你们的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书面申请。 申请的时候除了提交书面的申请书,还需要收集证明家暴事实的证据,如报警记录、医院验伤证明、对方的威胁恐吓电话或者短信等。 法院在
申请人身保护令需要满足的条件是: (1)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2)有具体的请求; (3)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 受害人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申请的,由受害人近亲属或其他相关组织代为申请。 相关组织和国家机关包括受害人所在
根据法律规定,申请人身保护令需要满足的条件: 1、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2、有具体要求; 3、有家庭暴力或家庭暴力的危险; 4、受害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申请的,由受害人近亲属或者其余有关组织代为申请。有关组织和国家机关包括受害人所在单位、居委
男性可以申请人身保护令。人身保护令的申请条件如下: 1、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2、有具体的请求; 3、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受害人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申请的,由受害人近亲属或其他相关组织代为申请。 一、申请人身保护令的流
当事人可以口头申请人身保护令,但仅限于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情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但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则可以口头申请。
按规定,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在以下时间内提出: 1、离婚诉讼提起之前; 2、离婚诉讼过程中; 3、诉讼终结后的6个月内。 因此,按照以上规定,其实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时间几乎没有限制,只要还未判决离婚诉讼,那么便可以请求人身安全保护令。
遭家暴可申请人身保护令,遭家暴应向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是人民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一般都是在对方进行过家暴或者被警察询问的时候。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以裁定形式作出。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有明确的被申请人;有具体的请求;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