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3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犯罪构成包括:犯罪客体是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以及国家的建筑管理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主体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或者是施工单位及工程监理单位;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以及国家的建筑管理制度。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犯罪构成有客体是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以及国家的建筑管理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主体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或者是施工单位及工程监理单位,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符合以下要素会构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一)主体要素: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为单位犯罪; (二)主观要素: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三)客体要素:犯罪客体是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以及国家的建筑管理制度; (四)客观要素: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
符合以下条件会构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1、主体为限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或者是施工单位及工程监理单位; 2、主观上是持过失的心理态度; 3、犯罪客体是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以及国家的建筑管理制度; 4、客观上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
重大工程安全事故罪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对象是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以及国家的建筑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客观上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单位犯罪;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量刑是: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
构成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要素为:客体是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正常活动和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具有危险而仍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事故的行为。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对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负有维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需要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是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以及国家的建筑管理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 3、主体为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或者是施工单位及工程监理单位; 3、主观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以及国家的建筑管理制度。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为单位犯罪。
构成谎报安全事故罪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拘役最长为六个月。构成本罪必须因为谎报安全事故,导致贻误事故抢救并且情节严重。虽然谎报安全事故但没有贻误事故抢救的,不构成本罪。
行为人构成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既遂可按如下方式追究其法律责任:如果犯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不报、谎报安全事故,贻误事故抢救的行为,如果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则属于一般违法行为
构成不报安全事故罪的判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