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3
破产重整管理人是指在破产重整期间,经债务人申请,人民法院批准,债务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破产重整管理人的职责有负责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聘任债务人的经营管理人员负责营业事务。
遗产管理人:是对死者的财产进行清理、保存、管理和分配的人,防止遗产在管理过程中被转移、隐藏、售卖。 遗产管理人的职责包括: 1、清理遗产,制作遗产清单; 2、向继承人报告遗产; 3、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损坏和损失; 4、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
破产管理人产生方式: 1、法院选任管理人。即法院在破产程序中处于主导地位,选任破产管理人的权利在法院而不在债权人会议。 2、债权人会议选任管理人,但是以法院或其他机构选任为补充。 3、按照破产管理人名册所列名单采取轮候、抽签、摇号等。
破产管理人是指破产案件中,在法院的指挥和监督之下全面接管破产财产并负责对其进行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的专门机构。 破产管理人的职责根据《破产法》第25条规定有以下职责: (一)接管债务人的财产、
清算组的主要职责是: (一)接管破产企业。向破产企业原法定代表人及留守人员接收原登记造册的资产明细表、有形资产清册,接管所有财产、帐册、文书档案、印章、证照和有关资料。破产宣告前成立企业监管组的,由企
破产管理人的是由法院指定,不属于破产法第二十四条的情况即可。根据我国现行立法规定,清算组成员由人民法院商同同级人民政府从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政府财政、工商行政管理、计委、审计、税务、物价、劳动、人事等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管理人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人民法院根据的实际情况,可以在征询有关
保管合同的责任包括: 1、不使用保管物的义务; 2、亲自保管义务; 3、妥善保管标的物的义务; 4、返还标的物及孳息的义务; 5、第三人主张权利时保管人的义务; 6、违约责任的承担义务等。 保管合同的主要特征是: 1、保管合同是提供劳务的合
虚假破产罪指的是公司、企业通过隐匿财产、承担虚构的债务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实施虚假破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虚假破产罪的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下面四点: 第一,在客体上,本罪侵犯的客体
补充责任是指在不法行为人,不能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时,与其有特定联系的当事人依法就其,不能偿付部分承担的间接责任。依照多数国家的法律,补充责任主要适用于,监护人对限制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应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个人独资企业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