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3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撤销注册商标适用于三类情形:一是自行改变注册事项且拒不改正的。二是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的。三是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3年不使用的。
注册商标有以下情形的工商局不予存查: 1、许可人不是被许可商标的注册人的; 2、许可使用的商标与注册商标不一致的; 3、许可使用商标的注册证号与所提供证号不符的;等等。
不合法婚姻,就是无效婚姻。所谓无效婚姻,是指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条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违法婚姻,也就是法律不予承认和保护的婚姻。无效婚姻是指男女两性虽经登记结婚但由于违反结婚的法定条件而不发生婚姻效力,应当被宣告为无效的婚姻。严格地讲,无效婚
商标使用不当的情形有: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包括有前述情形,经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
以下情形不计入商标审查期限: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将文件公告送达的时期;当事人按照补正要求补充证据文件的期间;更换当事人,新的当事人重新答辩的期间;同日申请提交使用证据及协商、抽签需要的期间;优先权确定的期间;审查、审理过程中,等待在先权利
商标无效的情形有:注册商标有损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商标违法、商标属于禁用标识等。法律后果是:由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且该注册商标自决定生效时自始不存在。
商标侵权行为是指违反法律的规定,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比如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未经商标权人的同意擅自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容易导致混淆的商标,或者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注册商标具有下列情形,由商标局宣告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无效。 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
1、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2、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
注册商标注销的情形有: 1.因商标注册人主动申请的,商标注册人申请注销其注册商标或者注销其商标在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注册的,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商标注销申请书; 2.因注册商标有效期满未提出续展申请的; 3.因商标注册人死亡或终止的。
商标权终止情形主要有: 1、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其他人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的; 2、商标注册人擅自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且拒绝改正的; 3、商标权终止的其他情形。
以下这些情形构成商标侵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撤销注册商标的情形有以下这些: 1、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2、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