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非全日制用工合同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约定。法律并没有相关具体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 签订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如下: 1、依法
非全日制用工合同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约定。法律并没有相关具体规定。非全日制用工的特点在于:在这个用工制度下,双方都不约定试用期并一般是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
有下列规定: 1.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一般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如果劳动合同期限在一个月以下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订立口头形式的劳动合同。 2.如果企业使用的非全日制劳动者是由依法成立的组织派遣的,劳动者应当与劳务派遣组织签订劳动合同。
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法律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在非全日制用工的情况下,小时工资标准是用人单位按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给非全日制
非全日制用工合同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约定。法律并没有相关具体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一类是劳动合同制,一类是劳务派遣制。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一般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累计工作时间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它是劳动用工制度的一种重要形式。劳务关系是指提供劳务的一方为需要一方提供劳务服务,而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区别是:前者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后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四小时;前者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后者应当订立书面协议;前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后者不
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对于非全日制用工关系来说,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原则上参照个体工商户的参保办法执行,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应当为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解除,可以随时解除。需要注意的地方有:随时提出解除的主体是双方当事人;另外,若用人单位提出解除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的期限由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确定,法律没有强制要求,但是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1)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2)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3)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4)全日制用工
非全日劳动关系和全日劳动关系的区别如下: 1、工作时间约定不同。 2、合同订立形式不同。 3、工资支付时间不同。 4、试用期约定不同。 5、购买社保缴纳的承担者不同。 6、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不同。 7、劳动关系的排他性不同。